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时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的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2-01| 】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的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挑战杯”竞赛

(一)参赛时间

2021年1月至4月

(二)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团队负责人须由2021年6月以前仍在校的学生担任。

(三)申报类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考选题见附件1。

3.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小,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

2.根据往年大赛通知,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必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作品完成全国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发动更多学生参与本届大赛,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使大学生创新活动深入开展。

2.认真选拔,按时完成。各学院于3月3日前完成选拔和推荐,提交材料包含:参赛项目基本信息排序汇总表、参赛项目申报书及支撑材料、项目展示PPT、项目展示视频。待竞赛通知正式下达后,做好所有作品的网络申报工作。

二、“挑战杯”竞赛红色专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二)参与人员

全体在校专科生、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

1.通过社会实践接受红色教育。支持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支持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感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生动实践。青年学子应在社会实践中受到教育、坚定信念,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视频图片等实践成果。

2.通过成果展示感召更多青年。依托宣讲会、交流会、座谈会、选拔赛、成果展览等形式,组织参与活动学生讲述实践故事、实践收获,分享当代青年对党的深厚感情和坚定信仰;搭建云上“红色课堂”,将实践成果集锦转化为云上“红色教材”,辐射更多青年突破空间限制、感受朋辈风采、远程红色体验,接受云上红色教育。

(四)推进安排

1.发动阶段

力争动员每一名团员青年参与活动(至2021年2月中旬)。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发挥班级团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寒假期间广泛组织发动学生围绕“活动内容”开展实践活动并形成实践成果,可以是团队形式或个人形式。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支持参加活动学生“云组队”,团队学生可以部分实地实践,部分远程参与、分享、承担实践任务,支持参加活动学生“云实践”。

支持学生依托曾经参加过的符合“活动内容”要求的自身实践经历,经过沉淀提炼、深度思考,完成新的实践成果,参加到活动中来。

学生实践成果可以是心得体会、调研报告、视频制作或其他丰富形式。

2.校班级成果展示阶段

力争让活动影响到每一名团员青年(2021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以支部,班级为单位,通过主题团日活动、支部会等形式展示交流实践成果;以校级为单位,通过宣讲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的传播交流学生实践成果。

3月12日前,学校推荐40%的优秀学生实践作品到省级团委“挑战杯”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推荐的作品应该是既有短视频、又有调研报告(两者为一件整体作品)的优秀作品。

作品基本要求为:短视频时长五分钟以内,应着意于对红色精神的阐述、实践过程的收获以及对党的情感认同,致力于能使同龄人引起共鸣、共同教育、共同成长,鼓励围绕红色故事和人物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调研报告应既有事实叙述,也有观点论述,符合真实性、论理性、简洁性的特征要求,要求字数在5000字至10000字之间。学生参加活动报备及作品提交方式另行告知。

3.全国展示交流阶段

让团员青年的实践成果形成广泛社会影响(2021年3月中旬至4月底)。针对各省推荐的作品,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500件左右优秀作品。短视频和调研报告的考查权重分别为55%、45%。

组委会还将组织专家评委针对500件左右的优秀作品开展答辩问询,作品负责学生应向评委介绍实践过程和成长体会,展示实践成果,根据答辩情况,评委将选出5%左右的特等奖作品,15%左右的一等奖作品,30%左右的二等奖,作品50%左右的三等奖作品。

(五)活动要求

1.应充分认识在喜迎建党100周年之际,红色专项活动的育人功效和重要意义,力争做到在校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参加活动全覆盖。

2.在活动过程中,应组织学生深入学习并广泛宣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要让大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年轻人要自找苦吃,一定要多接触社会,补上社会实践这一课”这些殷殷嘱托背后对青年一代的关怀期望,提升学生们参加红色专项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为了激励学生广泛参与,学校对学生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4.活动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评价指标包括参加活动学生人数,参加活动学生占学生总数比例,学生社会实践成果数量,推荐优秀作品数量,针对实践成果组织宣讲会、交流会、座谈会场次,是否组织选拔活动,是否举办成果展览等。具体评价指标和方式另行发布。

三、“挑战杯”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

(一)赛事主题

你来挑,我来战!

(二)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均可参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每支团队可配备1—2名指导教师,可以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组队。

(三)赛事安排

1.征榜

2021年1月,面向中央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征集选题(数量不等)。出题方根据实际需求向组委会提交选题,选题需符合征题要求。

2.发榜

2021年3月,组委会公布竞赛榜单,面向全国高校学生广发“英雄帖”,鼓励学生团队参与揭榜答题。

3.竞榜

2021年3月—7月,各参赛团队选择榜单中的题目开展研发攻关。7月1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作品。

4.评榜

2021年7月31日前,组委会和出题方共同展开初评,每个选题分别评出特等奖5个,一、二、三等奖若干,特等奖团队晋级最终擂台赛。

5.夺榜

2021年8月—9月,每个选题晋级团队完善作品,冲刺攻关,准备争夺“擂主”,各出题方安排专门团队提供帮助和指导。10月在“挑战杯”决赛期间举办“擂台赛”,对榜单的每个选题评出1个“擂主”,出题方与擂主团队现场签约并给予奖励。

(四)赛事具体内容及规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