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文件
鲁管院发„2021‟ 31 号
关于印发《山东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学校 2021 年第
8 次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管理学院
2021 年 6 月 28 日
山东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 制,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 隐患,创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使实验室安全检查 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教学及科研实验室。
第三条 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牵头建立实验室安全督 察队伍,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 (实训)管理中心每年至少组织 4 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分
为学期中检查及学期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体系完善、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四)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六)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四条 每个实验室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
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应做好所属实验室每日安全检查工作,主
要对电、气、特种设备、精密仪器、实验废弃物、门窗等方面
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检查防火、防漏电、防盗窃的安全措施落 实情况、防盗设备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实验废弃物
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员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电等有关设施 的关闭情况,重点关注电器设备、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设 备是否安全,长时间不用的是否已断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
离开。
第六条 各实验室的直管部门、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检
查台账,规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 各实验室要建立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
第八条 各实验室的直管部门、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应提交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并规范存档。
第九条 各实验室的直管部门、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实验室或个人,将视 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
室,将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第十条 各实验室的直管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直管 的实验室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 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报告,并提 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隐患尚 未消除的,应当确定预案,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保障安
全。整改结束后,各实验室的直管部门、单位应及时检查整改
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具体整改措施,应如
实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节假日前安全员要进行详细安全检查后封门。
山东管理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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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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