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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济南市江苏商会助学金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13| 】

为帮扶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顺利完成学业,济南市江苏商会在我校设立了“济南市江苏商会助学金”,现开展该项助学金2019年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2500元。

2.资助名额:全校资助人数为20人,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二、资助对象

1.2017级已受济南市江苏商会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情况没有好转的学生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2.2018级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1.2017-2018学年,经《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山东管理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没有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勇于创新,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总排名前30%;

4.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校的公益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简朴。

四、评选程序

资助对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以下程序: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济南市江苏商会助学金”资助项目;

2.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一式两份,所有项目均需详细填写,并插入电子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申请理由栏不低于100字);

3.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天后于6月11日(周二)前,将纸质申请表格(一式两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管一份,二级学院保管一份)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165室),电子版发送至sdglxyxgb@sdmu.edu.cn;联系人:刘珊红 联系电话:88617754

4.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审批。

5.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受助学生名单5天,无异议后,受助名单报校财务处,向获得资助的同学颁发助学金。

6.受助学生名单报送济南市江苏商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