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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招聘、续聘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2-26| 】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10号),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招聘、续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续聘工作安排

1.用工部门如仍继续使用上学期所聘学生,需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续聘申请,填写续聘人员名单;

2.续聘申请经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学生方可继续上岗。

二、招聘工作安排

(一)空缺岗位申报

1.申报:各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在岗、离岗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空缺岗位情况。

2.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并公布招聘岗位及数量等信息。

(二)空缺岗位招聘

1.学生申请: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勤工助学书面申请(如果上学期已经提交过申请的学生本次招聘不用重复提交),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说明个人经济、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进行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

3.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后,将名单提供给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根据推荐名单组织招聘面试,确定拟录用学生名单,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学生名单一览表》,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录用学生名单。公示学生名单,安排上岗。

三、时间安排

1.用工部门申报岗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

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

3.用工部门招聘面试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任何单位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等教学时间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2.用工部门进行岗位招聘所聘学生必须是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申请备案的有资格参加勤工助学学生。

注:附件下载地址:http://zzzx.sdmu.edu.cn/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文件名《勤工助学各类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