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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04|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山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即日起在我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0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推动我校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我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学校安全底线。

02组织实施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分别组织实施。

03活动内容

(一)各部门、各学院可通过网络、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自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红线》《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件发生。

(二)各部门、各学院组织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保卫处已经将《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通过安全保卫处网站、安全保卫处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和门口大屏幕滚动播放。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部门负责人带头讲安全、抓安全利用周三例会、学生班会等学习活动,将《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讲到位。

04活动总结

6月10日前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报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文字说明、图片、主体班会开展情况)送交安全保卫处122办公室,联系人: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