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 作者:焦舒航|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2日 09:09| 】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6〕7号)文件要求,助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功能,积极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培养学生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学校决定开展征集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意向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山东省籍的在校学生,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家庭居住地在生源所在县(市、区)城区内或周边附近,且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交通便捷、安全。因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故要求学生居住地距离工作地点较近为宜。

三、工作内容

暑假期间回到生源地区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勤工助学岗位实践,协助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四、工作时间

具体时间段由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安排。

五、工作流程

1.暑假前学校招募志愿者。根据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发布的《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账号》(附件1)登录系统查看各区县需求岗位,组织学生申报,申请人数不限。

2.学院于6月23日至6月29日前统一组织申请学生通过学院分配账号密码进行申报,在系统中录入学生暑期服务时间、现家庭居住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填报曾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情况,录入信息后,选择暑期意向服务县(市、区),完成岗位申请。

申报后学生需自行与所申报区县资助中心进行联络沟通,区县资助中心确定录用后由学校进行最终审核通过。

填报数据入口地址https://sdxszz.sdei.edu.cn/qgjx/。

3.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根据申请学生信息选择志愿者,进行网上结对。

4.学校统一对结对成功学生发放活动介绍信(附件2)。

5.暑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赴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实践活动。

6.实践活动期间,各学院要与学生保持沟通,关注学生实践表现,必要时提供相关指导和帮助,并对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7.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携带区县考核结果反馈至学校。

六、工作报酬

暑期勤工助学岗位开展期间,各县(市、区)为参与工作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标准为学生发放补助。

七、注意事项

1.学生自主联络区县资助中心,确定录用后,学校审核通过开具活动介绍信,方可赴岗位上任。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6809

附件:1.2026活动介绍信

2.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账号密码(单独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