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13)11号)要求,自2013年起,每年5月为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现将我校做好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活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秉承我校“双立教育”、维护校园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于5月份深入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一) 活动主题。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
(二) 活动形式。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金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各学院要结合我校《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
三、定期检查指导,及时报送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材料
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指导。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成功经验,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包括:
1、本学院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方案;
2、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
(二)各学院务必于2013年5月17日前,将主题活动开展方案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通过办公平台邮箱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珊红。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