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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工商学院2018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17| 】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精神,现将2018年工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符合学校《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精神。

二、接收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在一定范围内(本科生仅限于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专科生仅限于一年级学生,其他特殊原因按相关规定执行)按比例进行专业调整。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所修读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满足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有相关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并能满足转入学院提出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考核成绩的要求。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须出具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材料。

(3)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役的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读必修课程合格的,复学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三、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春季高考、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转入本科段的;跨文理大类、艺术类;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转入普通专业的。

4.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最低录取成绩的;

5.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已经转过专业的;

8.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9.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四、考核与接收

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拟录取人数,工商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0%。工商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学分绩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学分绩点由转出学院教学办公室打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根据专业不同,笔试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1

笔试科目2

物流管理(本、专)

管理学

高等数学

市场营销(本)

管理学

高等数学

工商企业管理(专)

管理学

旅游管理(专)

旅游学概论

3.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的专家小组进行。

4.各项考核指标权重为:学分绩点占5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

五、流程及时间安排

1.所有流程安排遵循学校统一安排;

2.工商学院材料接收地点6号科研办公楼410室。

六、接收转入需要提交材料

1.《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注明申请人联系电话);

2.成绩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本人学习爱好等材料(例如:辅修专业成绩、项目申请、推荐书等)。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

七、联系方式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关注工商学院网站,具体流程、时间会在工商学院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13969025610 卢圣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