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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工商学院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12| 】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工商学院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工商学院2016届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专业建设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组长:孙家学

副组长:胡忠任

成员:蒋玉霞、周蕊、李小娟、张春翠、李丽娜、秦珑

二、转专业条件

1.2016年入学实行学分制改革的各本科专业学生;

2.招生时已明确不能转专业的不得申请;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

4.因故应予以退学者不得申请;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以上处分;

6.其它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不予申请;

7.在校期间仅限申请一次;

8.遵纪守法,思想品质优良,积极性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

(一)转专业接收名额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原则上每个专业允许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该年级在校生数的10%。工商学院拟接收名额如下:市场营销(本科)6人,物流管理(本科)7人。

(二)考核程序

对具备学校及学院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院内外转专业,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1.笔试环节:凡申请转入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需加试《微积分》、《管理案例分析》。《微积分》参考教材:《高等数学》上下册,同济大学数学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七版;《管理案例分析》参考教材:无。

2.面试环节:将学生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拟接收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学生参加面试。

3.录取办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具备基本资格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2017年4月13日至17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并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前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签字后交6号楼408工商学院办公室。未经网络报名的申请无效。

2.资格审查:工商学院于2017年4月18日至19日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9日报教务处,经复审无异议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

3.笔试、面试组织:请申请转专业同学于2017年4月30日查看工商学院网站关于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的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4. 2017年5月12日,工商学院上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5. 2017年5月13-20日,教务处复核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复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为后续学籍及成绩处理等工作流程做准备。

五、学费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的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以实际就读年限计算。

六、其他事宜

1.积极响应国家退伍士兵优待政策,报名学生名单中,如有退伍士兵的,工商学院适当放宽考核条件,优先接收,接收人数不单列;

2.各专业首先接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前5%(含5%)以内的学生;

3.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4.转入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考试,否则已经取得的专业资格无效;

5.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2017年9月进入新专业后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由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

6.若发现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或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舞弊行为者,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工商学院

                                                                       2017年4月7日